甲方(委托方): 注册账号者
乙方(受托方): 广东哇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的哇美互联网线下流量红利平台推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推广甲方的旗下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内容
1.1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在平台上推广甲方需要推广的项目。
1.2 本协议项下乙方用于发布甲方需要推广的项目的平台所涉及的数量、区域、行业、地点在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登录平台投放软件端自行进行设置,或由乙方客服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设置并经甲方确认后正式发布及投放。
1.3甲方承诺委托乙方发布的推广项目各项内容均合法,并符合腾讯微信公众平台的各项要求。
第二条投放时间及费用(以具体投放项目规定为准)。
第三条权利义务
3.1甲方投放的推广项目须提前提交相关资料予乙方,供乙方进行投放前的工作预估。提交材料截至时间:自约定广告发布日起算前三个工作日。
3.2甲方应保证其推广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平台不做实质审查,但有权核查甲方投放的推广项目内的菜单、内容等,如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平台推广规则的内容及表现形式,乙方有权拒绝投放。
3.3 如因乙方投放而产生纠纷的由甲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给乙方平台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付金、调查核实所产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且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用户提供的服务。
3.4如甲方欲变更投放内容必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排期修改,否则强行变更投放内容给乙方增加工作量和成本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3.5 乙方平台出现故障的在合理时间内恢复不承担责任。
3.6 乙方平台升级或者日常维护的,在合理时间内进行给投放带来不便,不承担任何责任。
3.7甲方应保证其合理运用因推广获得的粉丝信息、关注者信息等等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付金、调查核实所产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且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服务。
3.8 甲方同意并确认遵守乙方平台的平台规则。
第四条费用支付方式
4.1按具体投放项目的费用规定,采取先在乙方广告平台充值,甲方登录平台投放软件端根据乙方广告产品自行进行设置广告任务,经甲方确认后正式发布及投放时即开始自动扣取费用。
4.2充值款仅限乙方平台广告投放使用,不予以退还。
4.3发票开具:甲方要求开具发票的可提前 日告知乙方,乙方可按照甲方要求开具技术服务费类发票。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乙方负责平台及投放网络的正常运作,如出现个别推广点异常或损坏,导致甲方投放无法正常发布,则乙方将给予甲方在合同执行后予以顺延补偿投放;
5.2如甲方未在本合同3.1条约定的时间要求内提供投放的推广项目的相关信息与乙方,因此造成的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投放等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 本电子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七条其他
7.1 本电子协议自注册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书面修改并形成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正文】